在婚姻生活里,财务状况往往紧密相连。但当夫妻中的一方对外欠债,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呢?这个问题在现实中常常引发诸多纠纷与困惑,今天我们就来深入剖析一下。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我国《民法典》第1064条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也是判断夫妻一人欠款时另一方是否担责的关键依据 :
1. 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向他人借款,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明确表示知晓并同意共同偿还,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这体现了“共债共签”原则,保障夫妻双方对债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避免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负债” 。
2. 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开支。比如,一方为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支付子女学费、家庭水电费等而产生的债务,即便仅以个人名义举债,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些支出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夫妻双方都从中受益。
3.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扩张,虽然借款金额较大超出日常开销范围,但因为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以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个人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纯粹个人的奢侈消费,这些债务明显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无关,就属于个人债务,配偶无需承担。
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判断因素
在实际案件审理中,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法官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1. 债务金额大小:一般来说,小额债务更有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从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大额债务则需要债权人进一步举证证明其用途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相关 。比如,一方借款几百元用于购买家庭日用品,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借款几十万元,且无法证明该款项用于夫妻共同事务,就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2. 家庭消费习惯:不同家庭有不同的消费习惯和经济状况,法官会结合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日常消费模式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果债务的产生与家庭的一贯消费习惯相符,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个家庭平时生活较为节俭,一方突然借款购买奢侈品且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这种情况下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可能性较大。
3. 负债用途:明确债务的实际用途是判断其性质的关键。如果能够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购买家庭住房、装修房屋、共同经营的生意周转等,那么该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若借款用于个人的投资、娱乐等与家庭无关的事项,就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
个人债务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1. 个人债务的常见情形:
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房产所欠的房贷,原则上属于其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
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配偶同意,资助自己朋友创业所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同时也可以约定债务的承担方式。如果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那么按照约定执行,一方所负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
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如一方因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因犯罪被处罚金等所产生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属于个人债务 。
2. 个人债务的法律后果:对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以个人财产进行偿还,配偶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阶段,法院只能执行负债方的个人财产,而不能执行配偶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但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需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负债方的份额后再执行该部分财产 。
夫妻一人欠款,另一半是否要担责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对于大额债务尽量做到共同签字,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债权人在出借资金时,也应当谨慎审查债务用途,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