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远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两起涉及同一被告的蔬菜欠款纠纷,实现了双方互利共赢的局面,也为乡村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案情简介
原告和被告均为同村村民,原告种植蔬菜,被告收购后拖欠部分菜款,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遂将被告诉至靖远县法院。
调解过程
庭审中,被告辩称收购的部分蔬菜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拒绝支付全部菜款。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十分激烈。考虑到双方是同村村民,今后还需长期相处,且案件涉及当地蔬菜产业健康发展,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庭后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承办法官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耐心细致的沟通,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一方面,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拖欠菜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向原告说明若蔬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经过耐心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对存在质量争议的部分做出适当让步,被告则按照一定比例支付所欠菜款。庭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互相表示今后将抛开此事,和睦相处,不会让此事影响乡里关系。至此,案件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法官特别提醒广大蔬菜种植户和收购商,在蔬菜交易过程中,一定要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明确产品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如遇纠纷,要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寄语
在农村地区,人情味浓厚,但生意场上更需规范。一份规范的合同,不仅能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更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下一步,靖远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农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