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清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合作双方因项目尾款支付引发的争议。申请人(乙方)与被申请人(甲方)此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技术服务及落地执行,甲方按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及尾款,其中尾款金额占总款项的 30%,需在项目验收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
协议签订后,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了项目核心工作,甲方已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但在项目验收阶段,双方就 “项目质量是否达标” 产生分歧,甲方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未果,甚至发生言语争执。
乙方认为,自己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项目验收虽有细微瑕疵,但不影响整体使用,甲方拒绝支付尾款属于违约;甲方则表示,项目部分环节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需乙方完成整改后再支付尾款,否则拒绝履约。双方僵持不下,乙方已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场合作即将彻底破裂。
双方争议焦点
调解员梳理出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明确矛盾症结所在:
核心争议:项目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甲方以质量未达标拒付尾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诉求分歧:乙方要求甲方足额支付尾款,拒绝额外承担整改工作;甲方要求乙方先完成项目整改,达到约定标准后,再支付尾款,同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潜在矛盾:双方均对彼此产生不信任,乙方担心整改后甲方仍拒绝付款,甲方担心支付尾款后乙方不再配合完善项目,陷入 “互不信任” 的恶性循环。
调解过程与思路
中心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具备丰富商事纠纷调解经验的调解员介入,秉持 “以和为贵、依法调解” 的原则,分三步推进调解工作,打破双方僵局:
第一步:全面梳理,摸清案件全貌
调解员首先调取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仔细研读合同中关于项目质量标准、验收流程、付款节点及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同时,收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包括项目履行记录、沟通聊天记录、验收照片、进度款支付凭证等,全面掌握案件事实。
随后,调解员分别与双方进行单独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了解其真实想法:乙方并非不愿配合完善项目,只是担心 “整改后仍拿不到尾款”,且认为自身已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甲方拒付尾款不合理;甲方并非故意拖欠款项,核心顾虑是项目瑕疵影响后续使用,且担心支付尾款后,乙方不再配合整改,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第二步:释法明理,化解对立情绪
针对双方的诉求与顾虑,调解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
对甲方:明确指出,若项目质量确实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但无权单方面拒绝支付全部尾款,需区分 “轻微瑕疵” 与 “严重违约”;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尾款,反而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诉讼过程漫长,会耗费自身时间与经济成本。
对乙方:明确说明,项目存在细微瑕疵,虽不影响整体使用,但仍需配合甲方完善,这是合同履行的附随义务;若双方诉诸法庭,不仅会消耗大量精力,还可能彻底破坏双方未来的合作可能,得不偿失。
同时,调解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提醒双方:合作的初衷是实现共赢,而非对抗,若陷入诉讼,只会 “两败俱伤”,不如通过协商找到折中方案,既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又避免矛盾升级。
第三步:精准施策,提出折中方案
在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愿意协商的基础上,调解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双方核心诉求,提出了兼顾双方利益的折中调解方案,破解 “互不信任” 的僵局:
甲方分两期支付项目尾款,第一期支付尾款的 60%,于调解协议签订当日支付;第二期支付尾款的 40%,于乙方完成项目细微整改、甲方验收合格后 7 日内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期尾款后 3 日内,完成项目瑕疵整改,配合甲方完成验收,确保达到合同约定的基本标准,不额外收取整改费用;
双方约定,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整改,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第二期尾款,直至整改合格;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尾款,乙方有权向中心申请协助,或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双方确认,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后,互不追究对方此前的相关责任,保留未来合作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