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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讨债公司成功调解老田公司与项目施工方A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发布时间:2026-04-15 访问量:4 来源:苏州讨债公司 官网:https://www.hfzhuxin.com/

“王法官,这钱要是再要不回来,我可怎么跟手底下的兄弟交代啊!”苏州讨债公司丽的办公室里,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正局促地站在办公桌前,语气透露着焦灼和无奈。


案件回顾


男人田某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2024年初,老田公司与项目施工方A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他组织工人施工。2025年中旬,工程完工后,A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款项未再支付。为讨要劳务费,老田将A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李某、项目代表张某,还有项目发包方B公司、项目承包方C公司一同起诉至长安区人民法院。 


庭审当天,A公司未出庭。发包方B公司和承包方C公司坚称“没和原告签合同”。更难办的是,老田的对账单上只有A公司项目经理李某和张某的签字,没有公司公章,抬头还是承包方C公司。 


“用工关系确实存在,可法律证据‘差口气’啊。”承办法官王曼丽看着这份“瑕疵证据”,深知仅凭现有证据下判可能让原告的权益落空,工人的工资也无法及时兑现。王法官决定,把调解作为突破口。


她先是拨通了A公司代理人的电话,针对此项工程的开展情况,对方表示并不清楚,需要核实下。随后的几天,法官多次与A公司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李某联系沟通。她拿出工资表、结算单等辅助证据梳理用工事实;又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解释:“项目经理签字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公司行为。”她还把老田叫到办公室,让双方面对面沟通,当面核对工程量。


经过沟通和释法明理,A公司代理人主动承认了劳务合同关系和欠款事实:“法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我们账上确实资金匮乏,但是我们愿意今天先付一部分。”说着掏出手机,现场转账支付了一部分欠款。


见此,法官一方面向A公司代理人明确其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后果,另一方面考虑其经济状况,引导其提出还款计划;同时向老田转述A公司困难,从履行可能性角度劝解,引导双方就剩余欠款履行方案达成一致。


调解协议达成当天,A公司当场承诺剩余款项将分两次履行,未来公司资金将优先保障欠款支付。老田长舒一口气,眼眶微红:“终于能给工人们一个交代了。” 


2周后,老田再次推开了王法官办公室的门,将手中那面写着“执法如山护诚信,司法担当促和谐”的锦旗递了过去:“王法官,为了感谢你,我特地做的大号的锦旗!”老田的言语间难掩激动的神色,脸上的皱纹在眼角炸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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