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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讨债公司讲述我钱去哪了?我说的是存五年定期,为什么要等到71年之后才能取出来?

时间:2024-08-15 07:17:57 点击:40413 来源:宁夏讨债公司 官网:https://www.hfzhuxin.com/ningxia/tzgs/

黑龙江,一32岁女子房子拆迁,将500万拆迁款,存了5年定期,岂料,到期后去取钱,银行竟表示71年后才能取,理由是这笔钱全买了保险!女子大怒,要求银行还钱,银行竟表示业务员已离职,还说女子能活到108岁!
 
“我钱去哪了?我说的是存五年定期,为什么要等到71年之后才能取出来?你们银行有什么权力拿我的钱去买保险?经过我的同意了吗?五年来你们银行从来没跟我说这件事,现在我来取钱了你们跟我说买保险了。”整个银行的人都能从朱女士的语气中感受到怒火。
 
“抱歉朱女士,您的钱确确实实被业务员拿去买保险了,那位业务员现在已经离职,我们银行没有权利终止,您的钱只有等到71年后才能取出。”听着银行业务员面无表情地回复,朱女士只觉得天旋地转。
 
5年前,拆迁暴富的美事落到了朱女士的头上,当收到500万元的拆迁款时,朱女士甚至感觉自己在做梦。
 
朱女士那时候并不为钱发愁,抱着细水长流的想法,于是就500万元全部放进来银行,并存了五年的定期,到时候拿出来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结果令朱女士没想到的是,存进去的时候顺利得不行,银行更是对她百般恭敬,结果到取钱的时候,取不出来了,说什么拿去买保险了,还要再等71年。
 
当时朱女士已经32岁了,再等71年朱女士都108岁了,到时候说不定早就不在人世了,就算这些钱再怎么增值,自己也享受不到了。
 
对于朱女士的问责,银行显然没有放在心上,先是声称为朱女士办理业务的业务员已经离职,如有需要请朱女士自行联系业务员,并且对朱女士发出了“诚恳”的祝福,认为朱女士能活到108岁。
 
于是便有了朱女士大闹银行的一幕,业务员眼看自己制止不住朱女士,赶紧叫来了经理,而银行经理的到来并没有让这件事得到完美地解决,甚至将事情拉到另一个离谱的地步。
 
“这笔钱,现在取出来也可以,但是您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保险规定的时间是71年后取出,提前取出算是违约,这个代价要您自己承担,我们银行是不负责的,毕竟是您非要提前取出。”
 
离开银行的朱女士是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违约金是不可能支付的,谈判也断然不会再谈了,必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于是便将此事发到了网上,希望通过舆论来帮助自己维权,同时双管齐下,联系律师,并且朱女士自己也开始寻找相关的法律知识,她要用自己的方式来维权,并且根据朱女士的了解,银行的行为属于违法。 
 
银行在朱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朱女士的存款用来购买保险,这无疑是侵犯了朱女士的民事权益,是对朱女士财产的侵犯,银行对这件事负主要责任,对此《民法典》中有着明文规定。
 
而银行所谓的违约,甚至让朱女士缴纳违约金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因为朱女士购买保险本身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此就算违约也不应该是朱女士的责任,这笔违约金应由银行支付,并且不能从朱女士的500万中扣除。
 
眼看舆论越闹越大,并且朱女士甚至连律师都准备好了,一副死磕到底的模样,银行自知理亏,打官司输的只能是自己,于是银行便将钱退还给了朱女士,再也没提什么所谓的违约金。
 
人心不足蛇吞象,这件事其实完全就是银行的咎由自取,把用户当成傻子一样对待。
 
什么买保险,什么要等到71年后才能取出,什么业务员离职,这根本就是银行推脱的借口,甚至还能说出客户能活到71岁的惊人言论,这完完全全就是掉进钱眼里了。
 
银行赖以生存的根基是客户,如果没人再往银行里存钱,那么银行自然成了摆设,依靠客户才能生存的银行应该分清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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