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3月1日起,暴力催收已正式入刑,《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明确规定了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相关内容。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第293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 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的;
2.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3. 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在广东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首个“催收非法债务罪”判例中,被告人黎某等4人因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