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家湾乡某村村民王某(化名)家中迎来了一场特殊的“调解会”。乡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及乡贤代表,通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化解了一起因项目建设引发的村民与企业间的纠纷,实现了“矛盾不出户、纠纷就地解”的目标。
纠纷背景:项目遇阻,矛盾激化
该村因项目建设需占用部分村民土地,村民王某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多次阻挠施工,与企业发生激烈争执。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持续升级,项目陷入停滞。村委会调处无果,立即上报乡综治中心,经分析研判迅速启动“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调解现场“搬”到王某家中,力求从源头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情理法融合,多元共治
入户倾听,找准矛盾根源
调解团队首先深入王某家中,耐心倾听其诉求,了解其对补偿标准、土地权属的疑虑,并记录企业方的项目规划与政策依据。通过“望闻问切”工作法(观察矛盾点、倾听纠纷缘由、询问核心诉求、切入化解关键),精准定位矛盾焦点。
靶向普法,消除认知偏差
调解人员结合《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现场开展“炕头普法”,用方言解释政策,并通过类似案例对比,纠正双方对补偿标准的误解,明确权利义务。
多方联动,凝聚调解合力
村委会邀请乡贤、老党员等“人熟地熟”的调解志愿者参与,发挥其“情感纽带”作用。同时,联动企业负责人、乡综治中心及法律顾问,形成“村民+企业+司法+乡贤”的多元调解格局,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补偿方案。
柔性调解,以情促和
调解员借鉴“一壶茶”调解法,以家常话拉近距离,分步骤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述纠纷—举案例—给台阶—达协议”的渐进式沟通,最终促成企业适度提高补偿、王某主动配合施工的共识。
调解成效:双赢共荣,长效巩固
经多次上门协商,双方现场签署调解协议,项目顺利复工。通过“跟踪回访”机制,定期走访王某及周边村民,确保协议履行无反复,同时举一反三排查类似隐患,将矛盾预防延伸至“事前”。此次调解不仅保障了村民权益,也优化了营商环境,成为“枫桥经验”在乡村治理中“法、理、情”融合的典范。
来源:环县司法局芦家湾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