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白县法院通过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本地企业拖欠深圳某公司货款纠纷,涉案金额60万元。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专业引导下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区域企业合作提供了司法范本。
今年3月,深圳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太白县某企业诉至法院,主张对方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共计60余万元。考虑到双方企业分处两地,诉讼成本高、周期长,县法院立案庭第一时间启动“特邀调解员+法官指导”的现行调解模式,选派具有深厚法律功底和工作经验的特邀调解员陈省仓主持调解。
“我们通过‘背靠背’沟通发现,被告企业因上级拨付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所以造成拖欠,并对原告提出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被告也存在异议”调解员陈省仓介绍。其依托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双方梳理法律风险与商业利益。经过多次“线上+线下”双轨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深圳某公司放弃利息和违约金部分的请求,太白某企业在4月7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欠货款。
本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15天,较普通诉讼程序缩短时间近80%。调解协议达成后,太白某企业依约支付了全部款项,深圳某公司也撤回起诉。双方企业负责人均表示:“调解不仅避免了‘两败俱伤’,还为未来合作留有余地。”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彰显了特邀调解员在专业性、灵活性上的独特优势,更体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中的主动作为。下一步,县法院将持续推进“特邀调解+司法确认”无缝衔接,推动更多纠纷实质性化解,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 / 廉文婷
审核 / 崔斌 邢署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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