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讨债要账

青海讨债要债

青海收债公司

首页 >> 讨债要账 >> 收债公司

青海收债公司阐述一女子离婚后,向前夫索要两人恋爱期间,借给他的14万元

时间:2024-07-23 07:44:59 点击:11775 来源:青海讨债公司 官网:https://www.hfzhuxin.com/qinghai/shzgs/

深圳,一女子离婚后,向前夫索要两人恋爱期间,借给他的14万元,以及离婚后借的17万元,合计31万元,男子以各种理由推脱,女子为了要回欠款,把前夫告上法院,最后法院的判决,真是让人长见识了!

(素材来源:深圳市人民法院)

“这31万都是我一笔笔转给你的,我这还有借条,你不要抵赖!”徐晓静气愤得指着一旁的田大海说道

田大海听前妻这样说,不急不慢的点上香烟说道:“晓静,你要搞清楚,我们曾经可是夫妻,不要为了这点钱伤和气”

“和气?你都不在乎我的死活,还管什么和不和气的!今天你必须给我钱!”

“我们曾经可是夫妻,这些钱可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凭什么要还给你!”

听见田大海这样说,徐晓静急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可是又觉得田大海说得有道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反驳

田大海瞥了一眼徐晓静,心里暗暗窃喜,他太了解自己的前妻了,以至于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田大海依旧能用甜言蜜语,在徐晓静那里拿到17万元

田大海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对着陷入沉思的徐晓静说道:“晓静,别想了,等我这里挣到钱,带你出去散散心”

回家路上,徐晓静一直在想田大海说的话,感觉越想越不对劲,虽然两人曾经是夫妻,可当初借给田大海14万元的时候,两人还没有领结婚证,而再次借给他17万元中的很大一部分,也是在离婚后借出去的,根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到这些徐晓静恍然大悟!


为了要回借给前夫的31万,徐晓静不想再和他纠缠,一纸诉状把田大海告上法院

田大海做梦都没有想到,徐晓静会把自己告上法院

1:在法庭上,徐晓静拿出两人恋爱期间,田大海写的14万借条,以及两人离婚后,田大海称呼徐晓静为“老婆”,向徐晓静要钱,徐晓静以银行汇款的方式转账给田大海的聊天转账截图

《民法典》第 465 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田大海辩称:承认徐晓静婚前借给自己14万元,可是两人结婚后,既然是夫妻,那14万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的17万元,是徐晓静自愿给的,更加不用归还


3: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晓静向田大海转账14万,田大海向徐晓静出具相应的借条,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虽然双方在借款之后,进行了婚姻登记,但因田大海无法提供证据证实14万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所需

因此,双方的债权关系不因结婚而归于消灭,徐晓静诉请田大海归还借款,法院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1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徐晓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向田大海转账的17万元的认定,法院认为,发生在婚姻存续关系期间的借款,仅提供转账记录,不能证明该款项用于田大海个人事务,法院依法不予认定双方存在借款关系

徐晓静主张的发生在双方离婚后的借款,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显示,田大海在聊天中要求转账,没有借款的意思表示,并依旧对徐晓静以“老婆”相称,故依法不予认定双方离婚后存在借贷关系,对徐晓静主张的17万元,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田大海向徐晓静偿还借款14万元以及利息

对于此案,你如何看待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关注@大乐辨案析法,每天带你了解法律小故事

(文中皆为化名)



标题:青海收债公司阐述一女子离婚后,向前夫索要两人恋爱期间,借给他的14万元
网址:https://hfzhuxin.com/qinghai/166.html
作者:青海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以链接形式注明。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