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甲方未结款”成为欠薪挡箭牌,五位农民工的“血汗钱”如何依法追回?近日,易县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智慧成功合并调解五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倾心调解下,这起持续三年的讨薪纠纷得以妥善解决,用实际行动为农民工撑起权益保护伞,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简介
2021年,被告王某承包某商业综合楼装修工程后,雇佣原告张某等五人参与施工。工程完工后,王某以“甲方未结工程款”和“工资数额不明确”为由,长期拖欠五人工资合计13万余元。几年间,张某等人多次找王某催要始终没有进展。当五位农民工辗转奔波11次讨薪未果后,五份诉状同时摆上易县法院案头,要求王某支付劳务报酬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涉民生案件的特殊性,迅速梳理案情,耐心倾听原告诉求,详细核实欠薪事实。为避免矛盾激化,高效实质解纷,杨法官决定通过“背对背”沟通调解方式,厘清双方争议焦点,促成双方求同存异,达成解纷共识。调解过程中,她兼顾法理与情理,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的不易; 另一方面在积极安抚原告方焦虑情绪的同时,耐心劝导几人理解被告回款周期较长的现实困难,允许其灵活制定还款方案。经过多轮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约定:欠款分三期支付,在履行过程中若被告有一期逾期支付,则原告可持调解书就剩余未付款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的约定既给予债务人合理的履行空间,又为债权人筑牢权益屏障。
“这份调解书既是诚信承诺状,更是权益保障令。”签署调解协议时,杨法官特别向王某释明:“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若未按期履行,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强制执行。”“这薄薄几页纸,比我们讨薪时跑断腿的厚脸皮管用,真感谢您法官!”张某等五人紧握调解书连连向杨法官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