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集中组织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2025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解民忧纾企困工作要求,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及时排查发现苗头隐患,综合运用非诉讼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化解前、化解走在激化前,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案情简介】
徐某甲和徐某乙为亲叔侄,徐某甲和徐某乙的父亲为亲兄弟,徐某乙的父亲因为外出打工,将自家承包经营的耕地租给其弟弟徐某甲耕种,但2000年土地确权的时候村里把该土地确权到弟弟徐某甲的名下,现哥哥徐某某去世,其同户口的子女想要把地变更到他们名下,其叔叔徐某甲不同意,侄子徐某乙现申请司法所帮助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首先找到村干部进行了解情况。据村干部说,徐某某离开村里已经很多年了,平时也见不到人,村里2000年土地确权的时候问过他弟弟,他弟弟说落在兄弟二人谁名下都行,都是一家人。村里当时就把这块地落到了弟弟徐某甲名下。前几年徐某甲的哥哥和嫂子相继去世,哥哥徐某某家的三个子女就找到村里要求把土地变更到他们名下。弟弟徐某甲不同意,说三个侄子侄女也不耕种,没必要变更过去。调解员又找到侄子徐某乙了解情况,徐某乙说,其父还在世的时候说把地就给其叔叔徐某甲种,当时也没在意。现在父母都去世了,虽然自己不进行耕种,但是也要把地过户到自己名下。以免以后其叔叔徐某甲不在了,地更说不清了。耕地过户到自己名下,还是可以给徐某甲种的,不要承包费。调解员又找到叔叔徐某甲,叔叔徐某甲说既然他们不种,没必要过户,有必要这么麻烦么?双方争执不下,各说各理,村委会也没法给出具体建议,意见无法统一,经过调解员耐心的劝说与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调解结果】
通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徐某甲同意把土地过户到徐某乙的名下,徐某乙同意过户完以后土地还是由徐某甲耕种,不收取任何承包费。
【案例点评】
土地纠纷是指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而产生的争议。土地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处理好土地纠纷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